本溪市明山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班召开监督推进会议
“要坚持以查办案件为主线,通过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作组联动监督等方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同时要注重以大数据赋能,尽快对接好各职能部门有关数据,提升查办案件效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取得实效。”在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推进会议上,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近日,明山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结束后,区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专班召开第三次工作推进会议,听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进行任务再分解、再部署。
此次会议分两天进行,会议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信访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纪工委在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征集了对如何开展好营商环境监督、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基层三务公开、化解信访矛盾和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会议针对各部门在监督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培训和解读。
“信访室在受理涉及营商环境问题信访举报时,要坚持‘无差别受理’原则,在按照规定程序受理处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的同时,也要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建立相关问题台账,坚持正面回应,及时移交相应职能部门,并跟踪掌握相关问题办理情况,确保问题可追溯、可复核。”区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依据省纪委监委印发的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指导口径,对如何做好问题线索受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外,明山区纪委监委还对《明山区纪委关于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分工方案》进行了细化调整,结合委机关综合部室和派驻、巡察、纪检监察室分类制定监督行动任务清单,结合明山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清单29条并逐条分解到人,方案还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驻在部门职能,确定监督具体项目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确保实现精准监督。
“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市纪委监委下发的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指导口径和明山区分工方案任务清单开展监督行动,着力在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上下功夫,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总结工作制度,确保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实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和工程化落实。”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bx/system/2022/02/25/030113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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