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在村里勤勤恳恳干了十多年,时刻以老党员的身份严于律己,知道自己被举报后心里挺委屈的,感谢组织的信任,在会上公开澄清正名后,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2月初,在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虹桥村澄清正名大会上,村党总支副书记徐秀娟说。
去年7月,临安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胡某某反映徐秀娟侵占群众青苗补偿款3000余元。经查,胡某某此前与村民陈某某私下达成协议,可耕种其名下一部分土地,而两人均未到村委会备案,因此村干部只将征地拆迁款分给了陈某某。胡某某未领到青苗补偿款,以为款项被村干部私吞。举报问题失实,高虹镇纪委责令陈某某将部分补偿款归还,并要求村“两委”为徐秀娟公开澄清正名,便有了开头一幕。
近年来,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党员干部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当面、书面、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去年以来,全市共澄清失实检举控告74件,涉及79人、4家单位,查处诬告陷害2起2人。
“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过程中难免会得罪一些人,甚至受到误告、错告甚至诬告陷害。公开澄清正名就是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同志撑腰,给敢担当、真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疫情防控、换届选举、行政区划调整等重要节点,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快查快处,严格把控澄清工作质量,严格筛选澄清对象,精准运用澄清方式,建立重要信访举报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及时对不实信访进行澄清,激励一线干部勇于担当、全力作为。
此外,杭州市纪委监委还把鼓励改革、支持创新的理念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细化容错免责机制,制定适用容错免责的九种情形,建立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制度,即党员干部对于预判到履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可事先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应纪检监察组织书面报备,充分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目前,全市已办理容错免责备案事项14起,为20名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杭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57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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