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聚焦基层治理 推动清廉乡村建设
“严禁在农村集体经济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严禁违反议事规则,大搞‘一言堂’……”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纪委监委机关联合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印发《百色市农村集体经济廉洁管理十二条规定(试行)》,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设定行为规范。
明确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等在村集体经济事务中12项禁止性行为,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事务决策、审批、支出、处置、项目建设、公开等环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
百色市纪委监委坚持聚焦基层治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在全市1892个村(社区)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站,配备村级监督专员。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制定村级监督专员监督清单,实行清单化监督、例会、遍访监测户等措施,让村级监督专员会监督、敢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
乐业县纪委监委督促村级监督专员主动亮明身份,根据监督清单每月全覆盖走访本村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围绕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低保和养老等惠农项目政策落地情况开展走访,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纪委就在“家门口”。
田林县潞城瑶族乡丰防村以“丰防村数字乡村”微信小程序为载体,打造智慧乡村智能平台,村级监督专员督促通过“丰防村数字乡村”发布“四议两公开”,群众动动手指就能了解到村级财务、政务、集体经济、惠农政策、救助救济以及便民服务的内容,实现掌上监督。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村级监督专员开展监督检查6846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99个,查办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58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gzdtn/dfzf/202206/t20220607_197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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