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委原副秘书长、赫章县委原书记刘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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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毕节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监委对毕节市委原副秘书长、赫章县委原书记刘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利;任性滥权,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建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毕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毕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xcjjyxgb/202206/t20220625_75272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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