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龙门县纪委监委 庭审现场变“课堂” 以案示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9-11-13
来源:南粤清风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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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刘某某受贿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案发单位和涉企职能部门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看到曾经的领导变成阶下囚,令人震撼也让人惋惜,我要以案为鉴,在政商交往中做到清正廉洁。”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耳闻目睹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过程,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刘某某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干部要注重家风建设,防止家族式腐败……”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公诉人结合该案案发原因、所产生的危害和后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给在场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接下来,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督促案发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交往既亲又清。
(龙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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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nyzx/content/post_174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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