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失"而复得的水费
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纪工委书记 王宁宁
“王书记,开发区菜场的摊位水费已经退给我们,一共11590元,真的太感谢了。”近日,宁波市维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我表示感谢。
今年年初,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联合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对街道下属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维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库存现金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出纳没有将每日的现金收入及时上交银行并交会计入账。
开发区菜场由维城保洁公司管理。“上级单位现金管理不到位,下级单位会不会也有相应问题?”顺着这个思路,我对该菜场开展了走访调研。
经实地走访我了解到,该菜场的摊位费和店铺租金先由菜场管理人员收取,再定期上交给维城保洁公司,但水电费的收取方式不是很统一。
“你们平时对水电费是怎么收取的?”面对我的询问,菜场负责人说,摊位费和店铺缴纳的电费由银行托收,水费则由菜场管理人员收缴后,交给出纳保管。
“今年的水费是怎么收的,一共收了有多少?”“出纳今天请假了,我不是很清楚……”菜场负责人回话时支支吾吾,让我心生疑虑。第二天,我找到菜场的出纳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调取了近年来该菜场的水费缴纳记录和银行流水。
“为什么银行流水里没有摊位水费的缴费记录,但收缴记录里却显示,每年收取了几千元的摊位水费,这些钱去哪里了?”针对检查发现的疑点,我连连追问。
出示相关证据后,菜场的负责人终于坦白了违纪违规行为。“这笔钱以前没人核查,我也就没有上交公司。后来考虑到大家工作比较辛苦,我就用这笔钱组织员工聚餐,钱都用掉了......”因违反相关规定,该菜场负责人受到了政务警告处分,并将11590元钱款全部退回。
如何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找出风险漏洞、排摸问题线索,是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实战考验。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充分发挥“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擦亮监督“探头”,从细节微小处深入检查,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以一丝不苟的细心和一查到底的决心,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208/t20220812_67129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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