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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新官岂能不理旧账?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吴敏

  “判决被告吴某于2022年7月22日前腾退涉案房屋,向原告凯旋街道办事处支付占有使用费26万元。”

  随着法庭判决的宣布,发生在我们街道的一起长期拖欠房租案件终于有了定论。7月底,吴某按照判决缴纳了全部房租并清退了房产。

  事情要从去年9月说起。当时凯旋街道根据上级部署对国有房产开展全面清理和专项审计,发现下辖景苑社区所属的一处房产实际被人使用,却长达十余年未收房租。发现问题后,正在参与清理审计的街道纪工委委员徐琛马上将此事告诉了我。

  我和徐琛立即来到景苑社区开展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情况。位于景芳五区12幢6号的这一处房屋,面积不算大,位置却不错,吴某在这里开着一家商铺,生意已经做了很多年。“他是2003年就租下了这间房,当时景苑社区都没有成立,他是跟原来这里的景湖社区签的合同,租了20年,2023年合同到期,头些年也都交租金的。”景苑社区负责人陈某一边向我出示资料,一边告诉我,2010年时景芳五区分设为两个社区,而原合同的甲方是景湖社区,房产坐落又位于景苑社区,吴某便以种种理由拒不缴纳租金。

  “这么早就发现了问题,为什么当时不处理呢?”我随即提出了疑问。

  “2010年我都还没到这里工作,听说后来景湖社区也向法院起诉过,好像还胜诉了,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吴某一直是说生意周转不灵,手头资金紧张,或者要跟景湖社区协商,再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我觉得景湖社区才是原告方,判决执行总不该由我们去过问吧。”陈某解释道。

  我们又前往景湖社区展开调查,社区负责人沈某也称,当时她不在这里工作,对案件起诉判决的事情所知不详。“这套房产现在位于景苑社区,催缴房租应该不是我们社区的职责吧。”沈某表示。

  是非如此清晰,双方却都说自己没有责任,公共资产的利益就这样被非法侵占、拖欠,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们向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黄旭霞详细汇报了此事,又通过查阅卷宗,确认了房产租赁经过、租金拖欠事实、案件判决始末。

  “新官岂能不理旧账?这个问题反映出我们个别基层干部面对难题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黄书记要求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全面梳理此次国有房产清理和专项审计的每一个问题,并向凯旋街道办事处发出监察建议,指出公有房产底数不够清晰,建档不够规范,个别房产管理中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好相关房租收缴、产证办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理清底数、全面建档、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这个个案,我们还请街道司法所介入,支持相关社区依法起诉,确保国有资产“颗粒归仓”。

  去年底,街道纪工委适用“第一种形态”分别对景湖社区负责人沈某、景苑社区负责人陈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共同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租金收缴和房屋清退。在黄书记严肃而耐心的批评教育下,沈某和陈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

  今年3月,凯旋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牵头组织召开街道房产管理整改落实专项工作推进会。会上,黄书记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倒排时间推动问题整改销号。“景湖社区会紧盯法院判决执行。”“景苑社区会对就新拖欠的房租启动法律程序。”“司法所会持续关注进展,联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党政办负责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闭环管理。”大家纷纷作出郑重表态,各项工作迅速跑出加速度。到7月,新起诉的案件判决水落石出,街道国有房产管理也不断走向规范化。

  这件事让我进一步认识到,我们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虽然身处基层,但责任匪浅,每一次履行职责都备受基层干部群众关注,放纵一次个案就有可能带来一系列隐患,反之,紧盯一个问题就有可能纠治一片作风。我们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持续压实责任,敢于顶真碰硬,让每一名基层干部都理旧账、算新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和履职担当,推动完善基层治理,守护好国家和群众利益。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208/t20220804_6649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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