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强化监督执纪 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作为‘一把手’却明知故犯,最终受到党和组织的处分,这正是缺乏政治意识、未积极履职造成的......”近日,凤山县纪委监委对该县自来水厂原厂长韦某宣布处分决定后,韦某对自身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组移交的第三轮巡察发现的县自来水厂经营管理混乱、主要领导和职工涉嫌虚报差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25个问题线索。经核查,韦某在任县自来水厂厂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履行“一把手”工作职责,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平时管理松散,导致工作分工不明确、上班纪律松散、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同时,韦某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差旅费、电话费和私车公养,共计3.4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纠治“四风”部署要求,该县纪委监委制定《2022年凤山县“享乐奢靡”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享乐奢靡”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税务局、机关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成立3个督查组,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场所,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等方式,常态化深入重点乡镇(街道)、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以及食堂、饭店、酒店等重点区域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从一餐饭、一包烟、一瓶酒、一本账等“小切口”入手,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
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在查处一起涉嫌挪用公款罪案件中,发现某单位存在违规使用返还罚没款违规购买名牌服装的违纪行为,随即将该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办,涉及的干部职工已主动将违纪所得退回。2022年11月23日,该单位党委书记、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风’问题治理要从小处着眼,抓在经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紧盯关键节点,坚持完善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督查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全链条”监督工作机制。同时,开展“一季一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监督压实相关单位责任,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快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凤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1226/gxjjw63a956d4-1777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