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紧盯重点工作深化专项监督 贯通协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纪委监委向某市直单位党组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该单位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艾某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进行约谈提醒。经过约谈,艾某如实说明问题,并接受组织处理。该单位党组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岗位服务管理制度机制,对单位中层干部分级分类开展作风建设约谈提醒,要求树牢规矩意识、守好纪律防线。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推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纪委监委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制定专项监督方案,组建监督检查组深入重大政策落实一线、重大工程项目现场开展驻点监督,通过紧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级各部门纠正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精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不久前,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联同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组成监督检查组,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榕江县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发现该县存在主导产业带动力弱、防范自然灾害能力弱、技术跟踪指导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清单,通过召开问题反馈会议、书面移交问题清单等方式,督促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跟踪调度等制度机制。
结合监督地区部门管党治党存在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制定出台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工作联系、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制度机制,为被监督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毕节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交流会商、下发监督提示、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展调研督导等机制,着力解决党委(党组)监督不主动、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某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叶某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警觉,疏于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的风险防控教育监督管理,导致单位多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江口县纪委监委某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某某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重大问题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贵州省共对142个党委(党组)、1421名履责不力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61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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