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澄清正名+教育回访” 让监督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感谢组织对我们的关心和信任,今天专门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消除了顾虑、放下了思想包袱、解开了心结。”日前,临沧市耿马县孟定派出所民警李某某在澄清会上百感交集地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接到反映李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的信访举报。
经调查核实,确定举报问题失实,于是就有了澄清正名的一幕。
近年来,临沧市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主动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制定《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细则》,完善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综合运用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常态推进澄清正名工作。
“澄清正名的脚步不能停歇,决不能让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既流‘汗’又流‘泪’。”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说道,“查处干部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关键。”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作为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举措,坚持“访前研判+访中疏导+访后反馈”的模式,做到“一人一策”,持续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后半篇文章”。
“一次次暖心的回访,让我感到被理解、被关爱,只有更加努力工作才能回馈组织的关心厚爱。”教育回访让沧源县一名受处分的干部重拾信心。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会严格按照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知错悔错的决心做好本职工作。”云县一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干部,在处分期满后,接到了组织送来的恢复党员权利批复决定书。
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为3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31人。
“我们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查实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消除影响,让广大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和关爱的‘温度’。”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瑜曦 董其春 || 责任编辑 李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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