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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澄清正名 传递监督执纪“温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澄清会时间不长,但对我而言,它的分量却重若千斤。我想说的是,只要大家依法依规依纪办事,组织会为我们撑腰,今后我也将继续认真开展工作,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近日,在昌宁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专题会议上,左某某激动地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耈街乡栗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左某某未足额兑现补偿款、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在村民家附近组织铺设饮水管、蓄意破坏农村公共设施等问题。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将线索交办耈街乡纪委进行核查,该乡纪委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查、找相关人员谈话、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调查取证并综合分析研判后,最终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回想起事情的经过,左某某深感委屈,一度难以释怀,工作劲头和精神状态明显低落。为消除负面影响,激励其继续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在该村组织党员群众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当场通报调查结果。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鲜明导向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昌宁县澄清证明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方案》,构建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综合研判、高效核查、精准处理、结果运用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并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灵活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负因子”,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为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同时,为进一步传达组织关怀温情,该县纪委监委还根据不同澄清对象的情况持续跟踪问效,适时回访,听取被澄清干部想法、领导同事评价、群众意见和群众反映,关注被澄清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严防“一澄了之”,持续巩固澄清正名成效。

  “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群众反映问题的积极回应,也是为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用监督加压,用关爱助力,为党员干部卸下“多干多错”的思想包袱,消除不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担忧,营造激浊扬清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张斌 木杉 || 责任编辑 宋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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