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要有知识,更要有智慧”——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陈小毛
图为陈小毛(左二)正在为年轻纪检监察干部解答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困惑。王英 摄
6月27日,记者电话联系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陈小毛时,他正在省纪委监委参与办理某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已经是他第4次被上级纪委监委抽调参与办理重要专案。
自2017年3月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转隶到鄞州区纪委监委以来,陈小毛就一直从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6年来,他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主审、协审各类违纪违法案件778件,其中有多起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22年9月,陈小毛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不仅办案效率高,而且善于攻坚克难
提起陈小毛,同事们的一致印象是工作效率高。
2020年9月的一天上午10点,被抽调到省纪委监委办理某省管干部专案的陈小毛,接到鄞州区纪委监委紧急通知,要求审理上级监委指定管辖的省直机关某副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因案件性质特殊,需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审结案件并移送审查起诉。
好在调查对象和案件材料均在省纪委监委,这节省了不少路上奔波的时间。陈小毛赶紧处理好手头工作,顾不上休息,立即着手审理多达16卷的案件材料。次日凌晨5点,他起草完成了阅卷笔录、审理谈话提纲等材料。有同事问:“时间太紧了,还有时间进行审理谈话吗?”陈小毛坚定地回答:“审理谈话是深入开展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及时发现有关问题,保障被审查调查人辩解、申辩的权利,对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上午9点,陈小毛和同事在省纪委监委办案点对被调查人进行审理谈话,核实调查部门认定的案件事实,听取被调查人的辩解意见。根据审理谈话情况,陈小毛又迅速修改审理报告、上会报告和起诉意见书等材料,不仅提前完成了案件审理任务,而且保证了审理质量。
不仅办案效率高,陈小毛还善于攻坚克难,主审了多起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在审理某副处级干部涉嫌受贿犯罪案中,被调查人有一笔钱款未实际获得,针对该行为的定性成了焦点问题。陈小毛经综合分析、慎重研判,认为被调查人已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双方达成行受贿的合意,商定贿赂款比例,且准备通过与其他公司签订虚假业务合同的方式套取贿赂款,行贿方随时准备转账进行行贿,被调查人有寻找合适公司的行为,至案发时由于未找到合适公司才未实际得到贿赂款,因此,应该认定为犯罪未遂。同时,他向调查部门提议进一步核实行受贿双方商量的具体细节,明确贿赂款具体金额,行贿方财务资金情况等,获取言词证据并调取书证,确保案件质量。通过上述证据的补充完善,该案被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理大案要案智勇双全,审理基层案件精细精准
陈小毛经常被上级机关抽调办案,6年来,他4次被上级纪委监委抽调办理重要专案,每次他都负责证据审核工作。鄞州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晓晖说,因为他思路开阔、业务过硬,能够将纪法知识熟练应用于复杂的案件审理实践中。
2021年,陈小毛接受任务审理某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根据案件材料,被审查调查人承认向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而不是“以借为名”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如果被审查调查人仅仅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那么其行为性质就是违反廉洁纪律,如果是‘以借为名’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就涉嫌受贿罪。被审查调查人趋利避害思路清晰,办案人员要有知识,更要有智慧,必须对其行为做出有充分理由的准确判断。”陈小毛说。
在深入研究案情和相关纪法知识的基础上,陈小毛提出了“立足中心、切割与统一”相衔接的办案思路:“以行受贿双方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特别是受贿方是否违背他人意志索取财物为‘中心点’,切割借款违纪行为与收受、索取贿赂的犯罪行为,并统一进行对照分析、综合评判。”
在陈小毛的指导下,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完善证据,证实被审查调查人将“借款”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早已无力偿还,主观上也丝毫没有归还的意愿。当充分的证据摆在被审查调查人面前时,他不得不低头承认了受贿事实。
在陈小毛看来,办理大案要案需要智勇双全,审理基层案件也要精细精准。为了帮助下辖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提高办案质量,陈小毛经常主动走下去,用通俗的语言讲解纪法原理,逐字逐段修改审理报告、处分请示、处分决定书等文件。
2020年6月,陈小毛协审某镇纪委办理的基层工作人员骗取村民养老保险金和挪用医疗保险金案件。“一开始被审查人并无违纪违法动机,只是工作不尽心导致保险工作延误。但是后来,他却用村民账户中的钱来赌博。”陈小毛说,被审查人坚持主张自己的行为是挪用款项,但细究会发现,其实非法占有的故意很明显,在村民出于信任将银行存折交给他保管时,他谎称需要查看账户余款,骗得账户密码,从而实际控制了账户内的资金,并多次取款用于个人赌博等支出,这些行为与其职务便利无关,可以排除挪用公款、盗窃的定性,应认定为诈骗性质。
陈小毛从取证思路、笔录制作、适用条文等方面全方位把关,尤其是对案件定性进行充分说理和详细论证,得到了上级机关的一致认可。
既勤学好问,又全力传帮带
“勤学好问”“肚里有货”是陈小毛的一个显著特点。刚转隶到纪检监察机关时,为了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陈小毛查阅纪检监察业务相关书籍不下几百本,对其中的经典部分反复研读、对照比较,并努力将其应用于工作实践中。
每次到其他业务室沟通工作,他的眼睛总是习惯性地扫描该办公室的书柜,看到好的业务书,总要千方百计借到手。在刻苦自学的同时,他还谦虚好问。工作中,他发现同类案件的处分容易畸轻畸重,便主动向上级和兄弟县(市、区)业务部门求教,通过参照指导性案例和比较类案定性量纪尺度,努力做到同类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尺度的精准和纪法规定适用的规范。
通过研究办案知识,陈小毛以上级机关制定的案件审理模板为蓝本,创造性地根据案件种类,修订了三套审理文书模板,并转发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用于指导审理案件。此后,他又根据上级机关新的文书模板进行了两次修订,让审理模板更加实用。
除了审理案件,陈小毛还是区纪委监委清风讲师团的优秀讲师。为了教育帮助更多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他设身处地从听课者的角度,就他们关注的诸如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后对晋升职务职级、工资档次的影响等方面准备课件。每次讲课前,他都会与听课单位沟通明确听课对象、听课时长、听课内容等,从而把课讲得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前段时间,在为农村党员干部讲课前,他梳理近年来办理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现参与境外赌博、违法使用集体土地、酒驾醉驾等是农村党员干部的易发多发问题,就将这些“身边人身边事”作为讲课重点,结合最新的党纪法规,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接地气的语言,讲解纪法知识,让大家都能听得明白,听得进去,入脑入心。
陈小毛热衷学习的品格也感染了很多身边人。为更好发挥榜样力量,今年,鄞州区纪委监委专门成立“陈小毛工作室”,并挑选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10余名业务骨干加入工作室,推出线上“每日讲规说纪”小课堂和线下业务“帮帮团”,帮助年轻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困惑,引导年轻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早日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颜新文 通讯员 孙凯妮 俞珠飞)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qlkm/202307/t20230717_749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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