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 : 创新指导方式 打好案件质量提升组合拳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向各审查调查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各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部门下发第6期《审理工作提示》,就监委向检察机关反馈提前介入补证情况、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后报告等程序进行明确,并下发相关文书模板,不断完善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长春市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丰富对下指导工作的载体与方式。今年起,长春市纪委监委每月编发《审理工作提示》,传达上级纪委监委最新部署安排,就办案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审理工作提示》不仅发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机关纪工委案件审理部门,还发送至市县两级审查调查部门,在查办案件前端就统一规范、明确标准,推动案件质量关口前移。
为更好发挥《审理工作提示》互学互鉴、交流共享作用,长春市纪委监委鼓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钻细研,征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适用疑难问题的研究探讨、案例分析以及基层先进做法,择优刊登,为全市案件审理部门搭建互学互鉴、交流共享平台。
除加强书面指导交流外,长春市纪委监委还注重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指导。“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增进上下级交流,为基层审理干部直接接受上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业务指导和培训创造机会。”长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说。
不久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审理业务巡讲团赴榆树市纪委监委,将业务巡讲与调研相结合,既把上级纪委监委的执纪执法理念和要求送到基层单位,同时深入了解基层执纪执法难点堵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
结合基层各地区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长春市纪委监委审理业务巡讲团开设“坚守政治之审根本定位、履行政治把关第一职责”“违纪违法案件疑难问题解析”“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与适用”等专题课程,坚持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同堂培训,一体推进基层案件查办与案件审理水平同步提升。
此外,为确保业务指导全覆盖,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与13家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案件,长春市纪委监委分别指派业务骨干驻点指导,专人对接、专人解答,确保业务指导及时高效。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62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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