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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推行“组组”协作机制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考虑到信访件涉及问题复杂,加上我们纪检监察组人力不足,所以采取‘组组’协作机制,从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人员联合办案,对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很快就将此件顺利办结……”在近日召开的郎溪县纪检监察系统双月调度会上,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这也是县纪委监委通过推行“组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为破解派驻监督力量不足、监督质效不高等难题,打破“单组作战”模式,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派驻(出)机构“组组”协作机制建设,修订完善《郎溪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协作组工作办法》,将全县13个派驻(出)机构和3个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划分成3个派驻(出)机构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优化整合监督力量,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推行‘组组’协作机制后,一方面可以通过人员的优化组合很好地解决派驻机构人手短缺的问题,也缩短了办案时间;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经验交流、共同研判,能够更快地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从而精准发力,极大地提高办案质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为强化派驻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先后推行“室组”联动和“组组”协作机制,在开展重大监督检查和完成核实重要问题线索等阶段性重点任务时,专门成立“协作联合体”,实行联动协作,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成果互享,有效破解以往派驻(出)机构监督力量分散、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案件质量不高、问责不够精准等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立案21件,同比增长16.7%。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能力水平,充实协作组人员力量,县纪委监委以协作组为载体,制定协作组工作例会制度,经常性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时研究制发协作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集中排查处置重大疑难问题线索,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等,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学习”。同时,从县直机关纪(工)委挑选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年轻干部组建“协作组人才库”,并适时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从中抽调人员参加协作组工作。

  “从推行‘组组’协作机制的实践来看,有效实现了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同向发力,较好地发挥了派驻监督‘前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这一模式的实施效果,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派驻监督‘探头’更加聚焦、案件查办更加精准。”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5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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