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张某某未如实填报个人廉政档案材料,个人重大事项存在漏报瞒报的问题,建议中止该同志作为晋升四级调研员人选……”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纪委监委在回复市委组织部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时作出上述结论,随后张某某被暂缓职级晋升。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把好选人用人关,南昌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规定,注重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中,从严把好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坚持审查关口前移,做到“凡提必审”。南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收到市委组织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函后,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分送各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进行初审,并征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等部门的意见,主要聚焦征求意见人选是否存在信访举报、党纪政务处分、工作失职失责、作风纪律松弛、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等要素,围绕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口碑形象等全面审查,进行综合性研判,提出初步审查结论,根据审定意见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为防止党风廉政“体检”流于形式,南昌市纪委监委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注重区分情况、视情处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否定,确保回复意见的权威性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管机制,严格登记和审核程序。对工作不细致造成材料出错,效率低下回复拖沓,工作失责把关不严,特别是违反纪律跑风漏气等行为,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南昌市纪委监委共回复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征求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491人次,对8名干部提出不宜使用的意见。( 罗慈明 裘知)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gplz/202108/t20210811_983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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