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利通区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区净化政治生态、助推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截至2020年底,利通区巡察覆盖率达94.1%,延伸巡察覆盖率达94.9%。发现“三个聚焦”问题671个、延伸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864个,边巡边改问题349个,移交线索97件。
通过上下联动巡察,整合力量同向发力。巡察前,积极协调自治区和市巡察组商讨巡察方案、互通巡察重点、转变方式方法,结合自治区和吴忠市联动巡察要求,推出利通区“十个一”联动模式。巡察中,通过组与组之间的互动,协调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沟通指导、主动通报情况信息、适时列席巡察会议、对接开展现场交流、挑选派出干部互动、集中移交问题清单、邀请开展报告联审、审阅审核业务档案、组织开展党建共建,将巡察重点调整同一方面,由“面上”巡察转变为“定点”巡察,校正巡察工作针对性,提高发现问题质效。巡察后,通过座谈交流,联审报告,让市、区巡察工作“双剑合璧”,发挥1+1>2的叠加效应。联动巡察组相互分析点评,指出不足,分享经验做法,针对共性问题反复打磨,形成信息、成果、经验共享,有效提高了巡察报告质量。
此外,制定《市县区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利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巡察沟通工作的意见(试行)》等25项制度,形成了“以党内法规为核心、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相关规定办法作支撑”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细化巡察准备、进驻、反馈、报告情况、材料移交、整改落实、立卷归档7项流程52项工作,规范巡察期间个别谈话、听取汇报、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5种方法,探索创新了巡察后评估和整改质效评估2项制度,统筹做好巡察“前半篇”和“后半篇”,推动利通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利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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